《孟子·离娄章句下·第三十节》

公都子曰:“匡章,通国皆称不孝焉。夫子与之游,又从而礼貌之,敢问何也?”

孟子曰:“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很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于是乎?

夫章子,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。责善,朋友之道也;父子责善,贼恩之大者。

夫章子,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?为得罪于父,不得近。出妻,屏子,终身不养焉。其设心以为不若是,是则罪之大者,是则章子已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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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翻译

孟子 离娄章句下第三十节译文及注释

译文公都子说:“匡章这个人,是全齐国人都说的不孝之人。先生却跟他交游,又很礼貌待他,冒味地问这是为什么?”孟子说:“社会上所说的不孝有五种情况:四肢懒惰,不管父母的赡养,是一种不孝。喜欢赌博又好酗酒,不管父母的赡养,这是第二种不孝。喜欢财物,偏爱妻子,不管父母的赡养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放纵耳朵和眼睛的欲望,给父母带来羞辱,这是第四种不孝。逞能显勇而斗狠,以危及连累到父母,这是第五种不孝。匡章有哪一种……详情

相关赏析

第三十节读解

孟子告诫人们,要全面分析看待一个人,不仅要观察人的行为,而且要分析人的心理。匡章虽然没有那五种不孝的行为,但在对待父亲“责善”的问题上,他没有选择到最佳行为方式,以至于落了个不孝的名声。所以,我们在具体行为时,不能只顾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。尤其是在选择最佳行为方式时,如果象匡章一样,只顾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,那就不叫最佳行为方式。…详情

第三十节解析

这五种不孝与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三种不孝又有所不同,加起来,不就是“不孝有八”了吗?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,这五种不孝的情况都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,但其中最为典型,最切中时弊的恐怕是第三种了:好财货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。新闻媒介报道也罢,漫画讽刺也罢,街谈巷议也罢,这一类事情的确是见得很多了。养下不养上。下是“小皇帝”,上是“老长工”。这些人怎么就没有想到,自己有一天也会老啊,而“小皇帝”又会……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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